关于成立哈尔滨金融学院审计委员会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审计署《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》(2018年第11号令)及教育部《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(2020年教育部第47号令)等文件精神,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(黑教发〔2024〕6 号)要求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成立哈尔滨金融学院审计委员会。
学校审计委员会主任由党委书记、校长担任;副主任由纪委书记,分管办公室、组织部、人事处、财务处、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审计处等部门的校领导担任;委员由办公室、组织部、纪委办公室、人事处、财务处、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审计处负责人担任,具体人员名单及职责如下:
主任:张林 校长
副主任:
刘景顺 党委副书记
孙宝民 纪委书记
李金贵 副校长
黄 强 副校长
委员:
董 妍 组织部部长
赵文博 办公室主任
郑广峰 纪委办公室主任
车立秋 人事处处长
程相春 财务处处长
刘 娟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
赵文君 审计处处长
审计委员会职责:
1.审议学校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工作报告;
2.研究、审议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文件、制度;
3.研究制定内部审计改革方案、重大政策和发展战略;
4.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,研究解决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,交流、通报审计查出的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,按照成员单位工作职能,分类督办审计结果运用,审议决策内部审计其他重大事项。
学校审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审计处,由审计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:负责学校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